更新时间:06-22 信息来源:红网
近日,邵阳网友“继续在路上”通过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留言,反映其在新邵一火锅店消费后,店家拒当场开票且食材露天摆放遭苍蝇污染,望监管部门核查。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新邵县税务局、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了回应。
网友留言
邵阳网友“继续在路上”:本人于2026年6月6日晚间,在新邵县新阳路102号某火锅店消费359元。该店铺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两项违规问题。
一、拒不开具即时发票。结账时我当场索要发票,店员无故拒绝现场开具,告知只能后期代为开具,未明确开票时限、未出具任何开票凭证。
二、后厨食材卫生不达标。店内素菜露天摆放,柜台区域苍蝇大量聚集、反复停留接触食材,病媒生物污染风险极高,严重不符合餐饮经营卫生基本要求。
最新回应
国家税务总局新邵县税务局:留言已收悉,现对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已积极与该店取得沟通,并对其进行了税法宣传和规范提醒。2026年6月11日,该店已为您补开了相应金额的发票。
最新回应
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留言已收悉,现对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用餐区、操作间、食品仓库、食材存放区等区域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重点核查食品安全设施配备、食品原料贮存、环境卫生、废弃物管理等内容。
2.现场发现当事人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厨房、食品仓库防鼠、防蝇等设施配备不足,三防防控能力薄弱;二是食品原料与废弃纸箱等杂物混放,未落实食品分区存放规范要求;三是厨房内垃圾桶、餐厨废弃物收集桶未加盖密闭,易滋生病媒生物。
3.针对上述问题,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食品杂物混放、废弃物容器未加盖等立行立改问题。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等相关规定,针对该店三防设施不完善、未按规范落实食品经营过程管控的违法行为,依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完成全面整改。
我局将督促当事人对照食品安全规范全面梳理问题,补齐三防设施短板,规范食品贮存、废弃物处置流程,建立常态化卫生保洁机制,按期完成全部问题整改并提交整改资料。
我局亦将按期对该店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复查,逐项核验整改成效。对逾期未整改、整改不到位、问题反弹的,将依法依规立案查处,从严落实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