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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筠连县文旅宣传口号征集(7月17日)

更新时间:07-08 信息来源:湖南恋


一、征集目的

  为进一步塑造筠连县文化旅游品牌新形象,凝练城市文化内核与文旅特色,提高辨识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筠连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以下简称“主办方”)特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筠连县文旅形象宣传口号”,并开展评选活动。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7日止(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若征集到的口号数量不足100条,则自动延期至2026年7月31日;若延期截止后仍未达到规定数量,本次征集活动自行作废。

三、征集对象

  国内外个人、法人单位均可参与(参与征集组织工作的个人和单位不得参与本次评选活动)。

四、作品要求

1.宣传口号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内容健康向上,不得歪曲地理、历史文化等事实,不得含有低俗、夸大或误导性表述。

     2.宣传口号应紧扣筠连县自然生态、历史文化、人文风情、美食特产等旅游资源,充分体现筠连的特色优势和文化底蕴,要富有寓意,具有感染力、号召力和亲和力,能引起大众共鸣。

     3.宣传口号应语言鲜明、精炼简洁、通俗易懂,便于记忆、传播和使用。每条口号字数≤12字,可为词组组合或完整语句。同时,须附200字左右的创作说明,阐述口号的创意理念及内涵。

     4.同一作者(以个人身份证号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准)最多提交2条作品,超出2条作品按邮件提交时间顺序选用前2条。

     5.宣传口号须为原创作品,且未在公开渠道发布、使用或获奖,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如涉及抄袭、剽窃等侵权行为,相关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奖项设置

采用奖:奖励人民币5000元

入围奖:奖励人民币500元

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本人依法申报缴纳。

六、评选程序

1.初评:由主办方组织文旅专员、法务人员、文化人士组成初审小组,从合意性、合规性、合法性三重维度审核,评选出20条口号,形成初审合格名单。

2.复评:主办方组织文旅专家、文史专家、品牌专家等,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初审合格作品按照本推文第四条“作品要求"进行复评,评选出5条入围口号。

3.终评:专家评审委员会,针对5条入围口号进行二轮评选,根据评选标准确定1条为最终入选口号(采用奖),其余4条口号获入围奖(如终评过程中未评选出符合征集要求的最终作品,主办方将对入围的5条口号按照入围奖给予鼓励,可根据工作需要重新启动新一轮征集活动)。

4.公示:最终获选口号与入围口号将在官方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无异议,相关口号即确定为获奖口号;如收到异议且经查证属实的,将取消该口号的获奖资格。

七、投稿方式

应征者请将作品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筠连文旅形象宣传口号+姓名”。投稿内容应包含:宣传口号正文+创作说明(200字以内)。稿件末尾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系电话,信息不全或虚假作品视为无效。

八、其他事项

1.所有宣传作品请自留源文件,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2.应征者须保证口号为原创或已获得合法授权(如涉及合作创作或委托创作,应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或权利归属文件),严禁抄袭、剽窃。违者取消参评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应征者自行承担。

3.应征者提交口号即视为同意授权主办方依法行使作品的著作权、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修改、发行、 展览、信息网络传播等),主办方在使用时无需另外付费。

4.如出现内容相同或高度相似的宣传口号,以主办方收件时间较早者为有效投稿。以团队名义投稿的,应确保团队内部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5.获奖作者需在主办方通知的期限内,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及收款账户信息,逾期未提供或提供信息不符合要求导致奖金无法发放的,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与奖金。

6.应征者在宣传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7.若因不可抗力、系统故障等非主办方原因导致征集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主办方有权调整征集流程、时间或终止活动,并通过官方渠道公告。

8.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筠连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所有。

联系电话:0817-772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