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6-16 信息来源:中国链
为深入贯彻落实《商洛市地理标志产品“八个一”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商市监发〔2026〕13号)精神,立足商南县秦岭生态优势和特色农林产业实际,进一步提升我县地理标志产品的品牌辨识度、文化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地理标志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和区域经济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地理标志产品“商南茶”形象LOGO、宣传语及宣传视频。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地理标志产品形象LOGO(含图形、标准字、色彩组合)。
2.地理标志产品宣传语(2-3条,与LOGO适配使用)。
3.地理标志产品宣传短视频(时长控制在2分钟以内)。
重要要求:以上所有应征作品LOGO必须包含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元素(即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俗称“红标”或GI标志),具体可体现为标志图形、轮廓、色彩、抽象化表达或显著融合等创意形式。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任何单位、个人或社会团体均可参与。
三、作品要求
(一)LOGO设计要求
1.主题突出:充分体现商南县地理标志产品(商南茶)的核心特征(如品质指标、独特工艺、产地环境)和地域文化符号(如秦岭生态、秦楚文化、非遗传承等),展现“秦岭深处·商南好物”的品牌形象。
2.融合专用标志:须合理融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GI标志)的元素,可整体嵌入、变形演绎或作为辅助图形,不得歪曲、丑化官方标志。
3.简洁易用:设计简洁大气,具有较强的识别度和视觉冲击力,适用于产品包装、宣传海报、电商平台、短视频等多种场景。
4.原创性: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设计,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
5.格式规范:提交电子稿,文件格式为JPG/PN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及源文件(AI/PSD/CDR等),并附300字以内设计说明(阐述创意来源、元素寓意、色彩含义及专用标志的融合方式)。
(二)宣传语创作要求
1.精准凝练:每条字数控制在10字以内,朗朗上口,注意对仗、押韵,便于记忆传播。
2.突出卖点:需融入地理标志产品的三大核心要素——品质硬指标(如香气味道、独特工艺)、历史文化底蕴(如发展传承、历史典故)、生态环境优势(如海拔、水源、气候)。
3.融合专用标志:宣传语中应暗示或呼应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概念,例如“商南好物·GI认证”“秦岭高山茶,地标放心标”等(仅为示例,不得照抄)。
4.真实合规: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误导性内容,不得出现“国家级”“最”“第一”等违禁词。
5.适配一体:可与LOGO图形组合使用,形成统一的品牌宣传形象。
(三)宣传短视频要求
1.内容构成:须包含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显著展示(如片头出现GI标志+“商南地理标志产品”字样,或在片中产品包装、产地场景中自然融入)。
2.故事线清晰:建议采用“从茶园到茶杯”“六十余年的坚守与发展”等叙事方式,至少包含原料种植基地、生产加工车间、成品展示、产地自然景观等场景。
3.专业制作:委托具备短视频制作资质的团队或个人,采用4K高清拍摄,时长控制在2分钟以内,配字幕解说(含产品核心卖点、地理标志保护意义),背景音乐选用正能量、贴合地域特色的音乐。
4.原创要求:视频素材、音乐、字幕等均须为原创或已获得合法授权,不得侵犯第三方权益。
5.格式规范:提交MP4/MOV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同时附200字以内创意说明及主要拍摄花絮概述。
四、投稿方式
1.投稿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5日止(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请注明地理标志产品征集+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3.纸质及实物材料:可将设计稿及报名表(附件1)邮寄至“陕西省商洛市商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股”(邮编:726300),信封注明“征集活动”。
4.咨询电话:0914-6325658(工作日8:00-12:00,14:00-18:00)。
五、评选与奖励
1.初选:由商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分别筛选出5件入围作品。
2.终评:通过“商南融媒体中心”政务新媒体平台开展网络投票,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网络投票占30%,专家评审占70%),最终确定采用作品各1件。
3.奖励标准:
(1)最终采用的LOGO作品,奖励人民币 5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2)最终采用的宣传语作品,奖励人民币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3)最终采用的宣传视频作品,奖励人民币6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4)其他入围作品各给予500元奖励及荣誉证书;
(5)结果公布:评选结果将在“商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商南融媒”微信公众号公示。
六、其他说明
1.应征作品须为原创,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2.录用作品的设计者或创作者需配合后续LOGO使用规范手册、宣传片应用等完善工作。
3.录用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修改权等)归商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投稿人不得再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
4.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5.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商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