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5-08 信息来源:湖南恋
为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传播力,鼓励全民参与法治建设,中共攀枝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攀枝花市委宣传部、攀枝花市司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法治攀枝花IP形象(普法标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法治攀枝花IP形象(普法标识)。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以团体或个人名义报名均可。
三征集时间
2026年5月7日—6月10日。
四奖项设置
(一)设最具人气奖1名,奖金1000元。
(二)设优秀设计奖3名,奖金500元。
(三)入围奖若干名,法治大礼包一份。
(四)设采用奖1名,奖金5,000元。若与(一)(二)奖项重合,只颁发采用奖,不重复奖项。
五组织实施
(一)公开征集及作品初审(5月7日至6月10日)
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作品,同步开展初步筛选工作,评选出入围作品。
(二)网络投票(6月11日至6月21日)
在法治攀枝花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将入围作品进行展示并开展网络投票,社会公众可为喜欢的作品进行投票、点赞、留言。
(三)专家评审(6月22日至6月30日)
邀请法学、艺术、传媒领域的专家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综合专家评审意见、网络投票结果等,评出相应奖项,确定最终入选作品。
六作品要求
(一)创作要求
紧扣“法治攀枝花”主题,充分结合攀枝花城市历史、地域特色、文化特色、民风民俗等特点。作品形象色彩鲜明、个性新颖、寓意贴切,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不得含有任何违反我国现有法律法规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风俗的内容。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使用AI软件生成),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标识,未曾公开发表或使用过,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要适合新媒体以及传统媒介宣传的各种用途,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推广运用,便于识别记忆。
(二)规格要求
应征作品为电子版,设计图为A4(210*297mm)彩色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不小于2MB,不大于20MB(自行保留源文件,以便入围后调用),正面、侧面和背面等三种不同角度;另附文字简介,征集作品由作品名称、作品图案、作品说明三部分组成。作品说明包括作品创作理念、设计构思、内涵寓意等内容,字数不少于200字。
七参与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不接受纸质投稿,统一采用网上征集方式。应征者需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法治攀枝花IP形象(普法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法治攀枝花IP形象(普法标识)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见附件),扫描成电子版,连同应征作品一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江向月,联系电话:0812—3111737,18892806192。(应征者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邮件主题需注明“法治攀枝花IP形象(普法标识)应征作品+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八活动须知
(一)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纠纷的法律问题,由应征者本人承担法律责任。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即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由应征者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如遇作品雷同,投稿时间在先者视为有效应征作品。
(二)应征作品若被采用,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该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应征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被采用作品的设计者需配合主办方在细节上完善作品。
(三)如应征作品均未达到采用标准,主办方保留空缺“采用奖”的权利,并有权从入围奖中择优委托深化修改或另行组织定向征集。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四)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2.法治攀枝花IP形象(普法标识)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